第三轮土地承包家庭成员老人死亡的土地是否收

根据我国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的规定,家庭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承包土地的,当家庭成员中有人死亡的,其享有的土地承包权益不会发生改变,也不需要收回土地。但是,如果家庭成员全部死亡,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,应当依法收回承包地。因此,第三轮土地承包中,如果老人去世后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,可以依法收回土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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