累计多少钱才算开设赌场罪
绍兴越城刑事律师
2025-05-07
结论:
开设赌场罪定罪不依据累计金额,但违法所得、赌资数额影响量刑。多种开设赌场行为被认定违法,出现特定情形属“情节严重”,组织公民赴境外赌博收费也按此罪定罪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及相关规定,开设赌场罪的认定并非单纯看累计金额,不过违法所得、赌资数额会在量刑时予以考量。像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、供他人组织赌博、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、参与利润分成等都属于“开设赌场”行为。当抽头渔利累计达3万元以上,或赌资数额累计达30万元以上等情形出现,就属于“情节严重”。组织10人以上公民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、介绍费,同样按开设赌场罪处理。这表明法律严厉打击各类形式的开设赌场行为,维护社会秩序和良好风气。如果对开设赌场罪的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开设赌场罪的定罪并非依据累计金额,但违法所得和赌资数额会在量刑时予以考量。比如开设赌场时赌资多,量刑可能会更重。
(2)构成“开设赌场”的情形包括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、供他人组织赌博、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以及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。这些行为本质都是为赌博活动提供平台或渠道以营利。
(3)存在一些情形属于“情节严重”,如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3万元以上,或赌资数额累计达30万元以上等。
(4)组织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从中收取回扣、介绍费,也按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,这体现了法律对跨境赌博组织行为的打击。
提醒:
参与或组织与赌博相关活动风险极大,一旦触及开设赌场罪相关情形,将面临法律制裁。不同案情量刑有别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若要避免触犯开设赌场罪,就不能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、供他人组织赌博,不担任赌博网站代理接受投注,不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。
(二)经营活动中不能出现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3万元以上,或赌资数额累计达30万元以上等情况。
(三)不要组织10人以上公民赴境外赌博并从中收取回扣、介绍费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,开设赌场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开设赌场罪定罪不看累计金额,但违法所得和赌资数额会影响量刑。
2.以营利为目的,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、供人组织赌博、做代理接受投注或参与利润分成,都算“开设赌场”。
3.抽头渔利累计超3万、赌资累计超30万等属“情节严重”。
4.组织10人以上公民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、介绍费,按开设赌场罪处罚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开设赌场罪的定罪并非依据累计金额,但违法所得和赌资数额会影响量刑。“开设赌场”包括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、供他人组织赌博、担任赌博网站代理接受投注以及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情形。
当开设赌场出现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3万元以上、赌资数额累计达30万元以上等情况时,属于“情节严重”。另外,组织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、介绍费,同样按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。
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:
1.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络赌博的监管,严厉打击建立赌博网站等违法犯罪行为。
2.加大宣传力度,提高公民对赌博危害及开设赌场罪的认识,增强法律意识。
3.加强国际执法合作,打击组织公民赴境外赌博的行为。
开设赌场罪定罪不依据累计金额,但违法所得、赌资数额影响量刑。多种开设赌场行为被认定违法,出现特定情形属“情节严重”,组织公民赴境外赌博收费也按此罪定罪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及相关规定,开设赌场罪的认定并非单纯看累计金额,不过违法所得、赌资数额会在量刑时予以考量。像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、供他人组织赌博、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、参与利润分成等都属于“开设赌场”行为。当抽头渔利累计达3万元以上,或赌资数额累计达30万元以上等情形出现,就属于“情节严重”。组织10人以上公民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、介绍费,同样按开设赌场罪处理。这表明法律严厉打击各类形式的开设赌场行为,维护社会秩序和良好风气。如果对开设赌场罪的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开设赌场罪的定罪并非依据累计金额,但违法所得和赌资数额会在量刑时予以考量。比如开设赌场时赌资多,量刑可能会更重。
(2)构成“开设赌场”的情形包括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、供他人组织赌博、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以及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。这些行为本质都是为赌博活动提供平台或渠道以营利。
(3)存在一些情形属于“情节严重”,如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3万元以上,或赌资数额累计达30万元以上等。
(4)组织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从中收取回扣、介绍费,也按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,这体现了法律对跨境赌博组织行为的打击。
提醒:
参与或组织与赌博相关活动风险极大,一旦触及开设赌场罪相关情形,将面临法律制裁。不同案情量刑有别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若要避免触犯开设赌场罪,就不能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、供他人组织赌博,不担任赌博网站代理接受投注,不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。
(二)经营活动中不能出现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3万元以上,或赌资数额累计达30万元以上等情况。
(三)不要组织10人以上公民赴境外赌博并从中收取回扣、介绍费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,开设赌场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开设赌场罪定罪不看累计金额,但违法所得和赌资数额会影响量刑。
2.以营利为目的,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、供人组织赌博、做代理接受投注或参与利润分成,都算“开设赌场”。
3.抽头渔利累计超3万、赌资累计超30万等属“情节严重”。
4.组织10人以上公民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、介绍费,按开设赌场罪处罚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开设赌场罪的定罪并非依据累计金额,但违法所得和赌资数额会影响量刑。“开设赌场”包括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、供他人组织赌博、担任赌博网站代理接受投注以及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情形。
当开设赌场出现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3万元以上、赌资数额累计达30万元以上等情况时,属于“情节严重”。另外,组织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、介绍费,同样按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。
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:
1.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络赌博的监管,严厉打击建立赌博网站等违法犯罪行为。
2.加大宣传力度,提高公民对赌博危害及开设赌场罪的认识,增强法律意识。
3.加强国际执法合作,打击组织公民赴境外赌博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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